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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收到98年度的全民健保保費繳費證明

本人我98年度健保保費自負額是10,247元

而因為本人是屬於健保投保類別的第一類~~受僱員工

所以我自行負擔要繳健保費30%

那我一年共出了10,247元

所以換算回來屬於我的健保保費=10,247/0.3=34,156

如果這34,156全數拿來買商業保險,我可以投保的醫療等級應該粉充足了吧?

嘿嘿,有人說,我們那有付到那麼多,都只有付三成ㄚ!

對呀,不過我問一聲,第一類健保身份有雇主負擔60%,政府負擔10%

可是雇主真的大發佛心來著,會無條件負擔60%?

不會從我們的薪資結構中扣回來?

另外政府幫我們負擔10%

可是政府的錢從哪來?

還不是我們的稅收,所以是誰付錢?

結果通通都是我們的錢

可是我們看病還不是要掛號費,還不是只能使用健保等級3~6人病房,聽醫生說健保用藥不保證效果,效果要好要自費,心臟支架健保3年換一次,自費可以用個8年

若要不同若要效果好,還要自行負擔一大堆

結果還是動不動跟我們說要倒了,要調保費

唉!錢錢錢

那錢花到哪裏去了ㄋ?

如果商業保險是這樣做,不就真到要倒一片保險公司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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