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走之前没有安排我和孩子的未来!”,這是著名画家陳逸飛的妻子宋美英在她的書《逸飛视界》中所说的一句话,在昨日的晚报上讀到,很有感觸。
文中寫道,宋美英对陈逸飛又愛又恨,“我恨《理髮師》夺走了他的生命,我恨他忍心抛下我们母子,他走之前没有安排我和孩子的未来,我失去了好丈夫,孩子失去了好父亲,我和孩子都失去了这一生最爱的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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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辛辛苦苦的工作,目的是什么?是為了家人的幸福.我们要長長久久的幸福,我们需要一把傘,一把可以遮风避雨的傘,它就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關的保險.

  (1)保險的意義,只是今日作明日的準備,生時作死時的準備,父母作兒女的準備,兒女幼小時作兒女長大時的準備,如此而已.今天预備明天,这是真稳健;生时预備死時,这是真豁達;父母預備兒女,這是真慈爱.能做到這三步的人,才算是现代人.-------------胡適

  (2)别人都说我很富有,擁有很多的财富,其实真正屬于我個人的财富是给自己和亲人買了充足的人寿保险.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李嘉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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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壽保險的功能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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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的意義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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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見!科技新貴!

當以往為人稱羨的「科技新貴」,成為此波經濟寒冬受創最深的受災戶時,身處其中的科技人如何看待所處環境與未來發展?透過1,700名科技人的調查數字,告訴你他們的真實心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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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主的月亮
宇宙光雜誌2001年09月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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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科的工程師給人的印象是聰明、多金、前途一片光明....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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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唯一有人力需求的行業,就是壽險業務,平均一個求職者有四到五個選擇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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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保單 須親自簽名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李淑慧/台北報導】

保戶購買保單的時候,一定要記得親自簽名,如果要保人、被保險人是不同的人,兩人都必須要親自簽名。如果找別人代簽或請業務員簽名,後果是「契約無效」,原有的保障都沒了。

過去不少業務員幫保戶簽名,並引發糾紛,去年下半年開始實施的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」,已經訂定懲處標準,若業務員幫保戶代簽,將視為「不實招攬」,最嚴重可能被停止招攬行為一年。

事實上,壽險公司內規比法令規定更嚴格。有家大型壽險公司的內規是業務員若幫客戶代簽,或未讓客戶親自簽名而是其他親友幫忙簽名,只要達三次以上,就予以免職,並撤銷壽險業務員銷售資格登錄。

一旦業務員被撤銷登錄,必須三年後才能再度考照。也就是說,這三年內,此名業務員不能再做保單招攬業務。

依據保險法第105條第1項規定:「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,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,並約定保險金額,其契約無效。」意思是如果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,要保書上的被保險人不是本人親自簽名,則所投保的保險中,若含死亡保險給付的契約,將視為無效。

日前有一件投資型保單的招攬糾紛,是民眾幫兒女投保投資型保單,已經投保三年,沒想到景氣變差,投資型保單的保單淨值腰斬。後來保戶想要解約,便以「保單並非親簽」為由,向保險公司申請。

經保險公司調查,兩分保險契約中,這名民眾的女兒是親自簽名,契約已經成立,不能撤銷。

但兒子的保單卻是由女兒代為簽名,依據保險法規定,契約無效,保險公司也決定全額退費。

依據保險局處理保險糾紛的統計,保單「非本人親自簽名」衍生的招攬爭議占5%。保險局因而呼籲,業務員不要貪圖方便而幫保戶簽名,最好親眼看見保戶親自簽名,以免日後出現爭議。

【2009/02/13 經濟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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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家外商壽險擬易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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